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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被强行拆除并签订空白协议后的成功维权

信息来源:法大评说  文章编辑:majiali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15 16:15:20  

【案情介绍】

周某是山东潍坊某县人,在当地有一套房屋用于居住,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,将周某的房屋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。在拆迁过程中,拆迁方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征收或拆迁的政府批文或者法律文书,还利用其亲属将自己骗至拆迁办,通过哄骗逼迫等手段口头承诺好处,欺骗其在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,随即明白过来立即撕毁。此次协商未果后拆迁方以双方达成协议为由强拆了房屋。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屋就如此被拆了,而此时对方不提补偿,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周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
【案件分析】

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,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。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,将几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规划、立项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,请求公开项目建设施工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征地拆迁文件。随后当事人收到法院的传票,开发商将当事人以及其他被拆迁人告上了法庭,要求几被告排除妨害并对阻碍开发商施工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。当事人告知律师后详细问了解涉诉事件的经过,律师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,便已经猜出这是政府和开发商的惯用伎俩。政府征收土地应该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的安置补偿,但是因为补偿不合理不能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的时候,开发商往往就会出面诉讼,普通被拆迁人通常只会认为,政府违法拆迁、开发商给予自己的补偿不合理才去维权。但明知自己有理却被告,收到传票心里防线其实就已经开始要崩溃了,因为无法预测法律后果而提心吊胆,此时拆迁方再通过软硬兼施的办法,被拆迁人就会对补偿妥协。知道这只是其征收拆迁的手段后,积极配合律师来应诉。在庭审中,开发商提交了大量书面证据,律师提出不同意见,经过很长时间的诉讼后,律师对开发商提交的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等专业角度进行反驳,最后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与此同时律师发出律师函,明确态度表明立场,并希望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协议解决此次纠纷。在相关法律程序稳步推进后,拆迁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开始主动同委托人进行接触,就相关补偿事项进行沟通,通过多次协商后,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,委托人拿到满意的补偿款,案件至此圆满结束。

【杰睿说法】

拆迁本身意味着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改善,使得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,但是现实中因为拆迁方与民争利,很多被拆迁人遭遇了不合理的补偿。房子毕竟是大多数人安身立命的重要财产,在为了所谓的公共利益而不得不搬迁的过程中,被拆迁人自然不愿意吃亏,想办法尽可能多的争取拆迁利益是本能的反应,但是缺乏法律知识和拆迁经验则往往会使自己走进误区。因不满政府给予的补偿标准,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与政府发生对峙,是极不明智的选择。其实,律师及时的介入,更能够使被拆迁人快速有效的得到合理的补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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